每周刑事动态盘点:最高法:醉驾、毒驾致交通事故交强险须赔偿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担责力度
(2012.12.17-12.23第45期)
1、最高法:醉驾、毒驾致交通事故交强险须赔偿
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司法解释共有29个条文,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确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赔偿范围,处理了保险制度与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根据《解释》,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以及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担责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共有29个条文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3、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召开
12月22日,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作为指导单位,中国法学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共同承办的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中国调解:理论与实践”。通过全国征文活动遴选产生的12位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与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针对“调解的一般理论和大调解机制”、“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刑事和解、行政诉讼和解和劳动争议调解”等三个专题进行了研讨。论坛指导单位、协办单位的领导、来自法学理论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重庆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和西南政法大学的师生近400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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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何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