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聘请律师须知
刑事动态
[刑事律师]业务范围
[傅春萍律师]成功案例
[刑事律师]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手机:
13706817283
13706817283
邮箱:
fcplawyer@126.com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00号宝盛世纪中心1幢20层
站内搜索
犯罪状态
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的思考
犯罪预备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轻重伤必须公安机关委托
什么是结果加重犯?
犯罪未遂的量刑
司法实践中对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应当注意的几个
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罚连续犯应当注意的问题
试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本质区别——兼谈犯
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吸收犯的构成特征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律师]法律服务
重婚行为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2018年3月17日
萧山刑事律师
重婚行为包括哪些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税务所副所长私收赞助款不入帐获刑
2.医生存在过失可犯医疗事故罪
3.小村官侵占资金2万元获刑七个月
4.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如何量刑?
5.石家庄公开审理男子劫持儿童被警方击伤案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萧山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