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聘请律师须知
刑事动态
[刑事律师]业务范围
[傅春萍律师]成功案例
[刑事律师]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手机:
13706817283
13706817283
邮箱:
fcplawyer@126.com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00号宝盛世纪中心1幢20层
站内搜索
[刑事律师]法律服务
税务所副所长私收赞助款不入帐获刑
医生存在过失可犯医疗事故罪
小村官侵占资金2万元获刑七个月
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如何量刑?
石家庄公开审理男子劫持儿童被警方击伤案
重婚行为包括哪些
论交通肇事后报警不构成自首
论新时期我国走私犯罪的特点与对策
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自伤后到商场假摔的行为是诈骗还是敲诈勒索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缓刑知识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0日
萧山刑事律师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死刑缓期执行:两个问题需要审慎处理
2.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的区别
3.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的区别
4.什么是罚金?应当如何判处罚金?
5.无期徒刑的特征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萧山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