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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大学生操纵聋哑人偷遍13省 464名嫌疑人被捕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 萧山刑事律师  

聋哑大学生操纵聋哑人偷遍13省

去年11月,吉林省长春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以杨军为首的犯罪团伙拐骗操纵聋哑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且作案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四川省公安厅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境内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团伙主要嫌疑人杨军在绵阳落网。

日前,华西都市报记者在绵阳看守所见到了被羁押的杨军,这个20多岁的小伙子看上去很阳光,通过手语老师的现场交流,他讲述了自己从大学辍学后拐骗操纵聋哑人的犯罪经过。

10月12日,身着囚服的杨军在绵阳看守所里不停地用手语向记者比划,讲述自己这么多年的经历。据杨军介绍,他曾是重庆一所大学的聋哑学生,由于交际圈子小,怕以后找不到工作,就中途退学,回到成都开始了街头扒窃生涯。而杨军的体格健壮,在与他一起扒窃的残疾人中很有影响力,就被推荐为带头人。2014年,杨军和另一同伙、同样是聋哑人的杨宁以及正常人王强萌生出了组建团队行窃的想法。

为了壮大自己的团队,杨军等人用QQ群向群内的聋哑残疾人发布信息,说可以帮忙介绍工作,而且还可以通过这个群认识更多的残疾人,结识自己的伴侣。

杨军的女朋友薛玉就是通过QQ群认识的。2012年初,还未成年的薛玉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了杨军。刚开始时,由于薛玉年龄小,杨军团伙成员行窃时,薛玉就在外围打掩护,“我们小组每天能偷几百元,但都要交上去进行分配。”薛玉说,她当时做的贡献不大,挣的钱非常少。

后来薛玉成为杨军的女朋友,杨军就不再让她行窃,负责保管每天各个小团伙交上来的钱。据薛玉介绍,和杨军成为男女朋友后,杨军就带她开着车四处旅游,还给她买了不少貂皮大衣、LV包包等奢侈品。

找工作、找伴侣,这些诱人的信息,让不少聋哑人聚焦了起来,加入了杨军等人的团伙。“我们在邀约这些残疾人时,都是先给他们出车票,等他们满意了再给他们‘工作’。”杨军用手语比划说。

将这些聋哑残疾人骗到一起后,杨军就将他们的身份证、残疾证搜走,为他们统一租房,统一管理,并进行培训。培训完成后,就将这些人员派到车站、广场等密集型场所行窃,并按“业绩”进行利润分成。

杨军说,他们团伙的行窃都是由胖子杨宁负责安排,先指定片区负责人,随后是小组长。扒窃小组都是新老搭配,其中一人行窃,另一人打掩护,而新入伙的人员则由小头目负责带领,在外围打掩护的同时,学习扒窃经验。“派出去的人要看运气好坏,最多的时候,一个小组一次能挣到2000元钱。”

杨军等人在团伙操控中,还将经验成熟的人员分配到外地行窃,再把外地的人员引进本地。“这样便于管理,让他们依赖我们。”杨军说,对于那些长时间没能扒到钱的人员,他们会将其赶出团队。据杨军交待,这个扒窃团伙不断壮大,最后发展成跨13个省区市的聋哑人扒窃团伙,主要成员达400多人。仅跟在杨军身边的就有20余人,每天的收入很是可观。

今年21岁的赵丽,也是这个团伙的成员之一,陕西人,在老家结婚还生了一个健康的宝宝。几年前,在家无事可做的赵丽听朋友介绍,加入到这个犯罪团伙,负责外围掩护。而她的上级高成则是杨军派到外地的负责人。今年年初,赵丽的儿子生病住院,父母通过微信告诉她孩子生病的事,让她赶紧回家看望孩子。

赵丽就把回家的想法告诉了她的负责人高成,但团伙中的另一成员胡子拒绝将身份证以及残疾证还给赵丽。“没有这些东西,连回家买车票都没法。”

赵丽几次哀求,才拿到自己的证件。回家看望孩子、父母后,她身上的钱很快用完,又再次进入扒窃团伙。今年9月,当她与团伙成员在江苏常州市作案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据赵丽介绍,像她这样的一线人员,时常会受到上面人的威胁,当遇到业绩不理想时,吃不上一顿饱饭。对于想要逃跑的聋哑人,团伙骨干会用暴力威胁殴打。“他们常常会比划割喉等动作,来威胁不听话的聋哑人。”赵丽说,比起身体上的创伤,被骗入伙的聋哑人心理上的伤害尤为严重。

被押解到绵阳看守所,面对警方的审讯时,赵丽不住地流泪。她用手比划着说,她想她的孩子、想她的父母,如果能回到过去,她再也不干扒窃的事了。

盗窃罪的定罪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在主观方面,盗窃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是公私财产。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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