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13706817283
13706817283
邮箱:fcplawyer@126.com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00号宝盛世纪中心1幢20层
站内搜索

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并存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1日 萧山刑事律师  Tags: 非法,非法经营罪,定罪,数额,犯罪

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并存如何处理

对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并存时的案件,应当认定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对这两个独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一罪处理还是数罪并罚,需要具体分析。第一,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如果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将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作为从重量刑情节考虑,如果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则应当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二,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的,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三,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也构成犯罪的,
    如果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否则,以非法经营罪与他罪并罚;第四,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数额均未达到定罪标准均不构成犯罪,但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后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All Right Reserved 萧山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0681728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